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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監測 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監測
更新時間:2022-01-27 點擊次數:1068
環境監測 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監測
鑄造工業是指生產各種金屬鑄件的制造業,可分為黑色金屬鑄造和有色金屬鑄造,通過加熱使金屬爐料轉變為熔融狀態,制造鑄型,凝固后獲得具有一定形狀、尺寸和性能的金屬零件毛坯的成型方法,在鑄造加工過程中應用到沖天爐、電弧爐、燃氣爐、感應電爐、保溫爐、jing煉爐等多種工業爐,涉及造型、制芯、澆注、落砂、砂處理、廢砂再生、鑄件熱處理以及表面涂裝等工藝,進而產生顆粒物、VOCs、SO2、NOX等污染物,為做好對鑄造業大氣污染物環境監測,根據污染物種類進行監測并做好治理排放工作。
根據《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中內容可知,有關部門已經對各個工藝流程進行污染物排放限值規定,造型、制芯、澆注、落砂、砂處理、廢砂再生、鑄件熱處理以及表面涂裝等工藝流程顆粒物排放限值不chao過30mg/m3,其中砂處理、廢砂再生SO2排放限值不chao過150gmg/m3,NOX排放限值不chao過300gmg/m3,鑄件熱處理SO2排放限值不chao過100mg/m3,NOX排放限值不chao過300mg/m3。而對于燃燒裝置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則是SO2、NOX均不chao過200mg/m3。
有組織污染排放和無組織污染排放控制要求進行區別劃分,有組織污染物排放通常是經過煙囪口排放,在各個工藝環節做好凈化處理再排放即可有效控制,可在煙囪口、管道等處安裝揚塵在線監測儀、微型空氣質量監測儀等監測設備進行污染監控。
無組織污染物排放則相對復雜,難于監管。物料儲存、物料轉移和輸送、鑄造均可產生大量顆粒物污染,VOCs物料的儲存、轉移以及表面涂裝等則會產生VOCs污染,因此需在產塵點、邊界、廠區內進行監測儀器布設,可部署揚塵在線監測儀、VOCs在線監測儀、微型空氣質量監測儀,并做好無組織污染排放控制措施。
無組織顆粒物、VOCs污染防治措施包含以下內容:將煤粉、膨潤土等粉狀物料和硅砂應袋裝或罐裝,并儲存于封閉儲庫或半封閉料場(堆棚)中;廠區道路應硬化,并采取定期清掃、灑水等措施,保持清潔;除塵器卸灰口應采取遮擋等抑塵措施等;涂料、樹脂、固化劑、稀釋劑、清洗劑等 VOCs 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、包裝袋、儲庫中;盛裝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應存放于室內,或存放于設置有雨棚、遮陽和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。